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和审批时限的通知
六建审改办〔2023〕2 号
各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 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25 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适用范围、认定程序和审批时限等内容进行进一步优化,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认定程序。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建筑物高度不超过24米,无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建筑物性质为普通标准厂房、仓储等工业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的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域或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项目,涉及防洪安全的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以及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为不宜纳入的项目,不得纳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进行审批管理。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认定,应当由建设单位(申请人) 提出申请,相关审批部门审核后确定。具体方式如下:建设单位(申请人)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工改平台”),点击“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模块,对报建项目用途限定条件进行申报,“工改平台”将项目信息自动推送至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城管等相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限时确认后,建设单位(申请人)按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类项目进行事项申报。不符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类项目范围的,审批部门及时提出不符合意见, 并说明原因,综合窗口将审批部门结果反馈建设单位(申请人)。
二、调整审批服务时限。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11个工作日,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建筑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包括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不超过2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办理不超过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办理事项不超过6个工 作日 (含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1个工作日)。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提升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实施细则》(六营商办〔2020〕23 号) 和《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和审批时限的通知》(六建审改办〔2022〕3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1.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2.附件2.六安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图(2023年版).xlsx
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建筑物性质 |
用途限定条件 |
位置 |
结构层次要求 |
建筑面积 |
仓储 |
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 品 或危险品;利用绿地用地、广场 用 地、城市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 用 地和其他城市交通用地等开发地下 空间的建设项目除外。 |
位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及工业 园区内,市政管网配套健全, 管线接入不需要破坏城市主、 次干道车行道或快速路;未位 于文物保护范围、建控地带、 地下文物埋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确定的环境敏感区;未位于用 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 地块区域;且未位于机要单位 和名木古树30米范围内 |
现浇混凝土结构或 砌体结构、钢结构 的单层或多层建筑 |
建筑物高度不超过 24米,无地下室,总建 筑面积不超10000平 方米,功能单一,技 术要求简单 |
标准厂房 |
不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 品 或危险品;利用绿地用地、广场 用 地、城市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 用 地和其他城市交通用地等开发地下 空间的建设项目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