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三季度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有关企业:
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三季度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六建质函〔2024〕539号),市住建局于2024年9月1日至9月15日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市直、市开发区和7个县区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共抽查了19个项目,其中住宅项目11个、公共建筑3个,工业厂房4个,市政工程 1个,下发执法建议书 2份,整改通知书19份,检查发现质量问题 113项,其中涉及实体质量问题58项,工程资料问题55项。
二、存在问题
(一)控制钢筋保护层整治部署落实情况
本次抽测14个项目共86个混凝土构件,其中66个构件保护层厚度合格,合格率76.7%,抽测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最高的为金寨县某被检项目,合格率97.2%,最低为金安区某被检项目,合格率14.3%。 其中在检查时发现,由安徽华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结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30124000508) 钢筋保护层厚度所检测部位均为板底纵向受力钢筋,不符合《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控制钢筋保护层“小切口”行动的通知》(六建质函〔2024〕419)文件要求。
(一)民用建筑节能相关落实情况
一是项目建筑节能信息公示随意性大、内容不完整,缺少关键指标。涉及绿色建筑设计目标的项目均未按要求在项目现场公示绿色建筑情况;二是部分项目未编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方案。如霍山县被检项目均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三是是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专家论证意见使用绿色保温建筑材料,如叶集区某被检项目进场报验的保温材料生产厂家与专家论证意见中的不一致,霍邱县某被检项目外墙保温材料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
(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及执业资格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居民迁入安置工程施工综合总承包十五标段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职,且日常管理资料中该项目总监签字及参与管理痕迹极少,同时检查过程中发现霍山某被检项目施工许可证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为大型公共建筑,但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不符合《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文件要求规定。
(三)现场实体质量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存在楼板开裂、现浇构件表面存在蜂窝麻面、漏浆、胀模等现象,如金安区某被检项目中楼板、梁出现多处裂缝;二是砌体砌筑质量较差,如霍邱县某被检项目中,墙体砌筑未做样板验收,现场实体质量较差,多处后塞口过小,且使用砂浆填塞,存在较大灰缝、通缝等问题,霍邱县另一被检项目二次结构与砌体交界处使用塑料袋填塞;三是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且未提供设计变更手续,如开发区某被检项目中,根据设计图纸,墙体应采用MU15混凝土实心砖,现场仅能提供强度等级为MU10混凝土普通砖的检测报告,该项目图纸设计做法为正置式屋面,现场屋面做法为倒置式屋面;四是施工孔洞封堵不规范,如霍山县某被检项目中楼层施工脚手眼封堵、阳台构造柱与砌体接槎部位均存在使用干砖填塞现象,已出现通缝及渗漏问题。
(四)工程质量资料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混凝土质量缺陷修补随意,质量缺陷维修完成后,被检单位未能提供修补方案及修补记录等,如霍山县某被检项目剪力墙质量缺陷修补随意,无修补方案和修补记录;二是施工资料与工程项目进度不同步,如金寨县某被检项目基础水稳已施工完成,未见土方回填压实度检测报告,未见水稳原材料及复检报告;三是个别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提供的混凝土质保资料不完善,如安徽城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提供的砂试验报告中未显示氯离子含量。四是部分项目原材料进场未按要求验收、取样复试。如舒城某被检项目中无幕墙结构胶、层间保温(20后石墨模塑聚苯板)复试报告等已进场使用。
(六)原材料抽检及实体质量检测情况
现场抽取原材料68组,其中抽取钢筋原材46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防水卷材5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砖、砌块7组,2组不合格(2组不合格材料分别来自霍邱县和霍山县某被检项目);抽取保温板材5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PVC-U排水管材5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网格布2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实体检测共抽取混凝土强度53个构件,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抽取楼板厚度38个构件,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
三、通报批评项目
(一)对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居民迁入安置工程十五标段建设单位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居民安全建设发展中心,施工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霍邱万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二)对安徽宜佳汇BEES众创空间项目建设单位安徽宜佳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炎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三)对叶集区颐高文旅金街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六安市叶集区金街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六安市叶集区朗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四)对金安区绿地未来城G19-G23、G26、Y21、Y22项目建设单位绿地集团六安盈湖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四、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已责令工程各方参建主体要认真对照监督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条落实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查,确保受检工程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要立案查处,并及时将相关整改和处罚情况反馈至市质安处。
(联系人:夏明晖;联系方式:3953878)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我市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力度,紧盯房建工程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方案、钢筋制作安装、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等关键环节,力争提升我市建设工程钢筋保护层合格率,同时加强对工地原材料取样、送样、检测环节的监管,把好原材料的检测和进场关。
(二)我市各在建项目要建立健全项目技术管理体系,做好图纸会审、施工技术交底及规范设计变更工作,各项目管理人员要在施工现场做到熟悉图纸,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组织施工,并按照相应的要求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对于涉及工程结构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和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报原审查机构审查通过方可进行施工。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